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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开展“关爱女孩、幸福家庭”征文活动的通知

2012年10月19日 08:51 学生处 点击:[]

永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永嘉县教育局

关于在全县开展“关爱女孩、幸福家庭”征文活动的通知

永教发〔2012〕211号

各学区、镇(街道)中学、中心小学,县局直属各学校;各镇(街道)计生办:
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《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》精神,大力弘扬以生男生女一样好、女儿是传后人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型生育观,积极营造“关爱女孩行动”的舆论氛围,动员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女孩及其家庭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和谐永嘉。县计划生育局和县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“关爱女孩、幸福家庭”征文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文内容:以“为了美好明天——关爱女孩、幸福家庭”为主题,围绕全社会实行计划生育,关心控制人口数量,女孩健康成长,促进男女平等方面。

二、参赛对象:全县各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各镇(街道)部门有关人员。

三、征文要求:征文应紧扣主题、观点明确、思路清晰、语言流畅,小学生作文不超过800字,中学生作文不超过1000字;镇(街道)部门组人员征文字数不限,文章一律使用方格纸,要求字迹清楚,书写工整;作者姓名、所在学校、班级及指导教师,文章标题须在封面注明,文章正文除标题外不出现以上内容。

四、参赛办法:以学区、直属学校为单位,直属学校每校5篇,上塘、瓯北学区各15—20篇,其他学区各10篇,镇(街道)部门组征文篇数不限,参赛稿件一式三份,请将参赛作品于2012年11月30日前送到县教育局政工科吴显才处,电话:696569(机) 696969(教),逾期视自动放弃。本校论文于11月15日前交图书实训楼二楼校团委办公室,收齐后交语文组评比,设校级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。

五、评选办法:征文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组织评审,征文分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和镇(街道)部门组,各组奖项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5名、三等奖10名,鼓励奖若干名,届时由评委会评定后将公布获奖情况,并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鼓励,并颁发证书。

希望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和镇(街道)计生办要加大宣传力度,根据征文有关要求,认真做好动员、落实、推荐、选送等有关工作。

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

主题词:关爱女孩 征文 通知

抄送:市计生局、市教育局,县委办、县人大办、县府办、

县政协办、县委宣传部、县妇联。

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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